第60章 金瓶二艳,殊途同归(代跋)(2) 第(1/3)页

正文卷

瓶儿长得很美,美得令潘金莲妒火灼灼;瓶儿很有钱,连西门庆也得借助于她的财力。她前后嫁了四个丈夫,除了蒋竹山,都是有钱有势的人。然而,她又是个没有地位的女子,她的生存要求低得可怜,只要有人爱她,给她精神上的欢乐,她可以做妾,献出珍宝,甚至可以忍受嫉妒和迫害;她一直在追求着自己的生活目标。生活也许太可怜她了,曾给过她光明,让她在众人面前扬眉吐气。但是这种光明只不过是黑暗风暴中的一道闪电,电闪过后,光明连同闪电和雷声一道消失在黑暗之中。

如果说,潘金莲的个人选择是以鲜明的个性去反抗传统而谋求自己的生活目标,那么,李瓶儿的个人选择更多的则是尽量把自己的个性淹没在传统的、整体需要的共性之中去顺从环境,而谋求自己的生活目标。

李瓶儿在小说中第一次出现是以花子虚的妻子身份,这是她的第二次婚姻。瓶儿出身如何,不得而知。书中告诉我们的,只是她成年出嫁后的情况。她“先与大名府梁中书家为妾。梁中书乃东京蔡太师女婿”。瓶儿在这种人家做妾,本可以出人头地,但是,“夫人性甚嫉妒,婢妾打死者多埋在后花园中”。这就不论地位,连性命也无有保障可言。瓶儿只在外边书房内住。这种尴尬的婚姻生活的结束是因为李逵大闹大名府。瓶儿摆脱了这种名为内妾,实为外房的生活,带了一百颗西洋大珠和二两重一对的鸦青宝石,与养娘妈妈上东京投亲。第二次婚姻很快来临,花太监由御前班值升为广南镇守,因为侄儿花子虚没有妻室,为他娶了瓶儿。瓶儿嫁到这种人家,又是娶为正室,命运应该有个较大的改变。但是,花子虚偏偏是个好嫖爱喝的纨绔子弟,竟把瓶儿丢在一旁,常在外眠花宿柳。这时的瓶儿已不是当年在梁中书家中做妾那样幼稚和任人摆布,她已经有了做妻子的意识,也有了对丈夫的要求。对于自己这种是妻又非妻的不正常生活越来越难以忍受。特别是在花太监死后,花子虚把家财挥霍无度,不理家事、正事。瓶儿多次劝说,他就是不听。瓶儿的要求并不高,她希望丈夫既能在外理事,又能管顾家中;她不反对男人在外宿妓在内纳妾,所以她让花子虚把两个丫环都收用了。其实她也反对不了,她只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自己一点温暖、一点爱抚,她只希望自己也能享受做妻子的乐趣,哪怕是一点点,只要不间断。但不能实现。

维系和发展夫妻关系的因素很多,其中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夫妻间性生活是否和谐,“一夜夫妻百日恩”绝不是一句玩笑。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不和谐,不相对经常性,必然妨碍夫妻情感。今日,我们可以从许多离婚案卷中发现占有相当比例的直接原因就是“夫妻性生活不和谐”。瓶儿对花子虚的态度发展到难以忍受的程度,正是由于花子虚过度的嫖妓外宿已经完全剥夺了瓶儿做妻子的这一点权利。瓶儿在不满中忍受,这个家庭早该解体。它之所以能维持下去,靠的只是封建的伦理纲常,靠的是道德规范对女人的极不公平的压服。瓶儿最初的忍受是为了使丈夫改变现状,后来的忍受则是为了寻找新的出路。在这种情况下,她把求生的目光转向了西门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