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十年,春。
一万幽州铁骑,在秦风的亲自率领下,如同一股黑色的洪流,离开了蓟县,浩浩荡荡地向南开进。
这支军队,是秦风从新招募的士兵中,精挑细选出来的。
虽然成军不过数月,但在亲卫营那些老兵的严苛操练,以及不计成本的肉食供应下,他们的体魄和战技,已经远超大隋任何一支地方军队。
他们身穿百工营最新打造出的精铁札甲,手持锋利的百炼钢横刀,胯下是清一色从草原上换来的神骏战马。
如此精良的装备,放眼整个大隋,也只有皇帝的骁果禁军,能与之相提并论。
大军所过之处,沿途的郡县官吏,无不望风而拜,百姓更是夹道欢迎。
秦风在幽州施行的仁政,早已通过商贾和流民的口,传遍了整个河北。
在百姓眼中,秦风的军队,不再是那些烧杀抢掠的兵匪,而是真正的王师,是能给他们带来安稳日子的救星。
与此同时,山东,长白山。
这里是“知世郎”王薄起义军的老巢。
此刻,聚义厅内,王薄正大马金刀地坐在虎皮大椅上,听着手下探子的汇报。
“大当家,探听清楚了!那幽州的秦风,亲率一万骑兵,正朝着咱们山东来了!”
“一万骑兵?”王薄闻言,不惊反笑,他撇了撇嘴,对身边的众头领说道:“弟兄们,都听到了吗?那皇帝老儿派来的援军,只有区区一万人。”
厅内顿时响起一阵哄笑。
“一1万?还不够咱们塞牙缝的!”
“就是!咱们长白山,可是有十万弟兄!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他淹死!”
“那秦风是什么东西?没听说过!怕不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来给咱们送功劳的吧?”
这些起义军,大多是活不下去的农民和逃兵。他们虽然人多势众,但实际上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接连几次打败了腐朽的地方官军,让他们产生了极大的自信心,变得骄傲自大起来。
王薄,虽然自号“知世郎”,读过几天书,但骨子里,也是个草莽英雄。
他站起身,端起一碗酒,豪气干云地说道:“弟兄们!这秦风远道而来,人困马乏。咱们就在这章丘地界,给他设下埋伏!让他知道知道,咱们山东好汉的厉害!”
“等打败了这所谓的幽州铁骑,咱们就拿下整个山东,到时候,大伙儿都能封侯拜将,吃香的喝辣的!”
“好!”
“干了!”
众头领纷纷举碗,一饮而尽,气氛热烈到了极点。
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面对的,是一支怎样恐怖的军队。
……
数日后,章丘地界。
秦风率领的大军,抵达了此地。
“主公,斥候来报。前方十里,是一片连绵的丘陵,道路狭窄,两侧林木茂密,是绝佳的埋伏地点。”刘猛在秦风身侧,低声说道。
“埋伏?”秦风勒住马缰,眺望着远方的丘陵,脸上露出一抹玩味的笑容,“看来,这位‘知世郎’,还懂点兵法。”
“那我们怎么办?要不要绕路?”周通瓮声瓮气地问道。
“绕路?为什么要绕路?”秦风摇了摇头,“区区一群乌合之众,也配让我绕路?他们想玩埋伏,那我就陪他们玩玩。”
秦风的眼中,闪过一丝冷厉的光芒。
“传我命令!”
“全军停止前进,原地休整!”
“另外,让伙头军埋锅造饭!今天,让弟兄们吃顿好的,肉管够!”
“啊?”
刘猛和周通都愣住了。
这都火烧眉毛了,主公不想着怎么破敌,反而要埋锅造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