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梦夏虫
我又做爱了。
这是这个礼拜的第几次?我懒得去计算,想做便做了。
这次是在酒吧里遇到的两个女人——这么说好像有些刻薄,毕竟其中一位算是我最近正在交往的女友,一位下城区的治安官。而另一位,则是出于一些意外。
先说说我这位女友吧。人们都说她把自己的对象当作宠物一样驯养,用特殊的方式宣誓主权,可至少目前为止我没怎么感觉到,我们只是普通地约会、上床,我俩的性癖志同道合,作为性伴侣简直无可挑剔。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找到一位合拍的伴侣可并不容易。也因此,与她的约会我总是满怀期待。
我原本也只是在酒吧等她,随心地点了一杯龙舌兰,忍受了一个小时背景音的Zoe Bright油腔滑调的唱法,可直到酒杯见底,治安官小姐还是没有出现。其实今晚我并不想引人注目,只想安静地喝酒、等人的,为此我还特意戴了一顶鸭舌帽,扎了马尾辫,谁知治安官小姐的爽约超出了我的忍受范围——尽管我收到了她的致歉短信,可唯独在被打搅兴致这件事上,我不愿做半点退让。
带着五分恶作剧,五分报复的心理,我做了一个决定。
——把夹趾凉拖甩了,用脚勾过来一个空酒瓶,用双脚随意把玩着。脚趾夹住瓶颈,脚掌摩挲几下瓶身,另一只脚背轻巧地向上一托,两百五十毫升容量的酒瓶便翻飞起来,再被合拢的双脚稳稳接住,脚趾挨个在瓶口轻点。
我在学生时代学过几年舞蹈,加上我天生脚趾似乎就十分灵活,是以这样的动作对我来说毫不费力。我常常和酒保开玩笑说,让我用脚来调酒,也许能给你们多招徕些顾客。
没想到这玩笑般的说辞居然打动到了她,不过最后却被老板娘否决了,理由是会有些不卫生。我原本觉得这是他们怕我抢生意而说出的委婉之词,但想到我常来的这家酒吧甚至不允许抽烟,便也接受了这种说法。
尽管没成为酒吧的员工,但我还是能在酒吧捕猎。对于我用脚玩酒瓶能吸引众多目光这件事,我是心知肚明并颇为自得的。在此我颇为感谢那素未谋面的母亲,感谢她为我生了一副好皮囊,包括这双脚。它们有与我身高不匹配的修长,脚趾的长度和形状也让我十分满意——无论是外观还是功能上都是如此。平日里我会稍加保养,因此即便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中,这来自于我的一抹奶白色也格外瞩目。
我从不吝啬向别人展示我的裸足,无论是冬日时脱下鞋袜,拥抱寒冷带来的刺激感,还是在夏日时穿着尽可能暴露脚部皮肤的凉鞋,用开放大胆对抗心中仅剩的一些羞耻感,都令我十分受用。自然,我也清楚它们会给别人带来怎样的遐思。时常会有人过来找我搭讪,说话的内容或含蓄或直接,但话题总是离不开我的这对尤物。而我总是一脸受用地听着,脚上动作不停,兴起时,甚至会用脚去蹭他们的小腿,饶有兴致地观察反应。
若是有看对眼的,我便会和他们小酌几杯,然后去旅馆做爱。曾经有一位穿着夏威夷衫的壮汉,过来便问我:“你能为我足交吗?”
我看着他短裤下已凸显出形状的巨物,欣然应允。那晚我让他像狗一样趴着,一只脚从后面挑逗他的阴茎,另一只玩弄着他的菊花,还没等他来得及插入,便让他射了足足五次。可惜的是,他只喜欢被人用脚玩弄的感觉,一旦离开我的脚便迅速萎了,这也让我结结实实地扫了一回兴,以至于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想和男人做爱了。也因此,我拒绝了很多人的搭讪,其中不乏想强行把我带走的,无一例外地被老板娘摆平了——看来她还是颇为认可我对于这间酒吧的价值的,只是就算她不出手,我也有自己的秘密武器。
毕竟在这样的世界里行走,防人之心不可无嘛。
在以往,用脚玩弄酒瓶的我,就像是在等待摇奖机吐出小球的孩童一般,抱有某种莫名的兴奋感。
但今晚又有些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