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一、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领导班子配备 第(1/3)页

正文卷

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一、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领导班子配备

1. 怎样合理设置党的基层组织?

郑老师:

我公司准备在近期对部分基层单位的体制进行一次调整,并同时对党组织的设置也作必要的调整,以适应新形势下生产发展的需要。为此,特来信,望郑老师对怎样合理的设置党的基层组织给予一些指导。

金钟

金钟同志:

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根据党员人数设置。在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基层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2)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有些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或100名,但因工作需要(比如单位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大,领导干部配备比较强;或党员比较分散,管理困难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党的基层委员会。

2. 党员人数不足四十名能否成立党委?

郑老师:

我单位原是一家科研设计机构,设党委。最近,上级管理部门决定将我单位的设计人员全部划并给一家设计院。因此,我单位的党员人数由原来的64名减少至38名。请问:我单位还能否设党委?

曲为诚

曲为诚同志:

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应当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或100名,但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总支部委员会或党的基层委员会。

按照上述规定,你单位由于现有党员人数只有38名,在一般情况下,只能成立党支部委员会。如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只能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如无其他特殊情况,以你单位现有的党员人数是不能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的。

3. 党总支委员会能由三人组成吗?

郑老师:

我单位党总支在最近的一次换届选举中,原定从6名候选人中选出5名委员,结果只有3人当选。在对落选的3名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选举时,仍无人当选。于是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本届党总支委员会就由3人组成。会后,上级党委也批准了这样的选举结果。请问:党总支委员会能由3人组成吗?如不能,应怎么处理?

尤吉成

尤吉成同志:

关于党总支委员会应当由几人组成,中央组织部研究室、组织局编印的《党的组织工作问答》明确提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很显然,你单位党总支委员会由3人组成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对工作也是不利的。为此,你单位党总支委员会应当再补选2名委员。补选的方法是:

(1)由各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和部分群众进一步酝酿讨论,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候选人可以从落选的候选人中提名,也可以从候选人以外的党员中提名)。

(2)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差额1名,如候选人提名集中,也可等额)报上级党委审查。

(3)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并将当选的委员报上级党委备案。

4. 正式党员减少至三人以下的党支部能否保留?

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