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申国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的价值观
中国古代有关自然和人生的价值观,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社会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产物,它与精神文化的其他部分一起,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真实地展现出了中华民族的思想和智慧,这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
在中国古代传统思想中,有着儒、墨、道、法等众多哲学。由于中国古代在社会结构方面形成了家与国之间的特殊关系,儒家思想则从根本上适应、反映并且体现了中国社会的这一特点,而儒家学者一般也大都强调学术思想必须与政治相结合,力求使自己的思想和理论能够经世致用,为当时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服务,并且还特别强调了道德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正是这些诸多的原因,使得儒家文化自从汉代以来,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中,始终都处于独尊的地位,在中国具有特殊的影响。
儒家思想是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不断发展变化的。儒家文化继承了中国优秀的文化和伦理道德传统,并且有着自己的鲜明特征,它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强调了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至上。儒家文化一方面把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维护民族的团结与人际和谐作为重要的政治和伦理目的,一方面把道德视为达到这些目的的重要力量,力图通过道德手段,来达到政治管理的目的。
“义利之辩”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重义轻利的儒学思想,是一种理想的道德规范,它通过对义利关系的回答,来体现自己行为的道德价值取向。传统的“义利观”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这就是义论的义利观和功利论的义利观。传统的“义利观”既包括道德行为和物质利益的关系,也包括动机和效果的关系。在功利论的义利观中,“利”指个人私利,而“义”的价值规定则为“利人”、“利天下”。相对于物质利益的“利”,又有公利和私利之分。
义利观对于强调道德作用的中国传统思想是一个很关键的标准,甚至从取什么样的义利观,就能判断一个人的道德水平。传统的“义利之辩”强调“义以为上”、“义以为质”,而且个人的层次越高,“义”的地位就应该越突出。《庄子》中说:“小人则以身衔利,士则以身徇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孔子曾提出了著名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谋道不谋食”;孟子则更明确地指出:“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苟子则认为应该“先义而后利”……这些都是儒学中很典型的义利观。
在中国历史上也有的学说将义利统一起来,在利的基础上强调义的作用,墨子说:“义,利也”。这一学说在本质上代表着社会整体利益的要求,它的原则不是为道义而道义,而是以一定的功利为目的,以利集体、利国家、利天下为价值取向。“义贵有功”,功在利国利民。“贵义”就是要把人民、整体、国家的公利放在首位。墨子认为,“义”就是要以天下为己任,兼利万民,而不必考虑自己是否被重用。还有近代一些思想家如颜习斋、梁启超等人都极力主张“利”的作用;也有一些思想家认为应该兼顾义利,二者皆不可去,持这种观点的人有苟子、陈亮、叶适等人。当然,传统的“义利观”重“义”,并不表明它不言“利”,相反,它主张义利双行,因为“义厚则敌寡,利多则民欢。”在言利的时候,不能以利害义,要见利思义,当二者不可得兼时,要先义后利,舍利取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