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勒比海的风咸腥湿热,入夜时分吹来,让人血管贲张,原始野性奔流其中,如同地下欲将喷薄的熔岩。
一座依山而建的小阁楼里,灭谛站在桌边,美杜莎在桌上,被这诱人发狂的热风包围着。前者满身油汗,正在卖力的给后者“做种”。
灭谛和美杜莎是一对很亲密的伴侣,他们的相遇堪称西部片经典桥段。
5年前,一个灯光昏靡的下流酒吧里。灭谛对美杜莎一见钟情,企图占为己有。可美杜莎的主人是哥伦比亚贩毒集团的大头目,那种吃人不吐骨头的角色,手下还有大批认狠不认理的亡命徒。横刀夺爱显然很费事,于是灭谛跟毒枭赌酒,一排十二大杯甘蔗酒摆在中间,两人掷骰子排次序喝,谁喝倒了算谁输。灭谛押上8000美元,毒枭押上美杜莎。其实,真要倒下的话什么都输光了,因为其中一杯酒里掺有60克高纯度海^洛因,足以毒死一头鲸鱼。毒枭只想充好汉,灭谛却真的在玩命,结果可想而知。桌上只剩四杯酒时,毒枭举手投降了,脸红耳赤的将美杜莎送入对面那疯子的怀抱。像以往的搏命之争一样,灭谛又赢得了胜利。那一晚他抱着美杜莎片刻没放手,近距离观赏美杜莎的优美曲线,探索美杜莎每个隐秘部位,尽情把玩美杜莎直到天亮,然后他亲了亲美杜莎,说:“宝贝,咱们接客做生意去!”这话对美杜莎再合适不过。从此他俩结伴闯天下,美洲,欧洲,亚洲,所经之处只干两件事:接受客户的委托,留下一具具尸体,跟着大笔佣金就从客户方汇入银行户头。稍有常识的定会恍然:“这不是职业杀手干的勾当么?”
不错,灭谛正是个职业杀手。
而美杜莎是一件特制武器,一把由M500改装的50口径左轮手枪。它的威力之恐怖,令制造者也谈虎色变,故用希腊神话中蛇发女妖“美杜莎”指代。事实上M500手枪的实用性不高,击发震荡太强,弹壳抛射过猛,很容易伤到使用者。一枪击毙大象的火力也显得多余,手枪能杀人就够用了,谁会端着火炮去轰蚊子?因而M500产量很低,50口径尤为稀少,一般只供爱好者收藏。经改进的M500更是绝版重炮,没人会用于实战。那哥伦比亚毒枭也就插在腰上显显威风罢了,灭谛却看出这把枪对自己的特殊意义。
杀手的寂寞唯有枪能解,最优秀的杀手自然需要最强大的枪作伴。每当美杜莎喷出火舌时,人枪合一的境界达到顶点,冥冥中似在齐声呐喊:“我就是为此才活着!”他们为彼此而活:枪在人手中无坚不摧,体现它真正的价值;人在枪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孤单,强悍,残忍,令人恐惧,由此找到存在感,才能把空虚自弃的念头清光。
桌上的子弹已刻好一大堆,灭谛握着尖刀还在刻,在弹头上刻出十字花纹,以增大目标中弹的创伤面。这项工作很是费神,灭谛干起来却从不厌烦,还意味深长的称之为“做种”——给美杜莎做出死亡的种子,由它播向众多生灵。从某些宗教角度看,死亡是生命的延续,如同灰烬里生根发芽,完成这个过程就叫“超度”。
值得一提的是,灭谛懂得一些宗教知识。他并非呆头呆脑的杀人机器。他有思想,还爱看书,这使得他成为比杀人机器更灵敏,更狡诈,更复杂万倍的杀人恶魔。从他的名字就能看出这点。灭谛,即佛教“四圣谛”(四种真理)之一,意指众生最完满的归宿是永久灭绝。假如与宗教全无瓜葛,怎会用到如此深奥的字眼?
追溯其源,灭谛的身世本就带有宗教色彩。自曾祖父那辈起,他家三代信奉佛教。在危地马拉经营种植园,富甲一方又乐善好施,却从未聆听过周围林立的天主教堂的劝善福音。这大概是中国式移民的典型问题,很难融入当地文化圈,招致非议也就无可避免了。当地人总说:“瞧那家子死不改悔的异教徒,一定会受到天主的惩罚。”诅咒似乎很灵验,“那家子”香火一直不旺,到灭谛父亲这代更严重了。作为家族独生子的他,一辈子修桥补路,直到60岁都没生下一儿半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