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原也赤着脚,只趿了一双软底的鞋子,那脚面森森的白,脚跟却踩得微微的红,沈要没作声,又偷偷望定她的嘴——他当真喜欢萧子窈骂人的样子,红唇微启、一张一合,好似索吻。
他于是低下身来,单膝跪地,轻轻握住她的纤细的腿。
然后,指尖游移,连同亲吻一并落下。
“很痛吗?”
他眼光微沉,“下次可以直接掐我的。”
这呆子竟如此缠人!
萧子窈实在被他惹得又羞又恼,便一时嘴硬道:“好没意思得话,我要掐你,难道还要向你先打报告吗?”
沈要巴巴的哦了一声:“那我现在就给你掐。”
正说着,他便要掀起衬衫脱掉,萧子窈微一失色,立刻将他拉住。
“呆子,你故意气我!”
她面色羞红,唇齿都打结,“我是想给你织围巾,所以才问你喜欢什么颜色。”
谁知,她话音方落,沈要眼里竟亮起了光来,星子似的,因着有些露怯,所以不敢太亮。
“你要给我织围巾?”
他小心翼翼的问道,“不是骗我的?”
萧子窈哑然失笑。
“什么要骗你?”
沈要没应她。
却是默了片刻,他终于说道:“那就,红色。”
“哎呀,呆子就是呆子,居然真的被我猜中了。”
她忽然笑起来,更有些止不住,竟连眼尾都泛出些水光,拭净了便又透出微微的血色,也是微红。
“我听人说过,洋人在研究狗的视力,说是狗的眼里没有五色,只有黑白,就像照片一样,但是红色属于例外,小狗能认得出红色。你那么像狗,所以我猜你一定会选红色。”
沈要没有说话。
其实,不是的。
他选红色,并不是因为喜欢红色,而是因为喜欢她。
她如高岭之花,笑也绯红,怒也绯红。
他一直最喜欢她。
小金铃根本又惊又怒。
她的年纪的确很轻,却一直是个有主意的——十四岁挂牌子、十八岁便成了角儿,又整日的周旋于各色的男女之间,厮混了这好些年,不满意她的人自然也有许多,但总归不会是个男人。
是时,池塘风淡,又伴虫声,悄然剥下她表情的一角。
“为、为什么?难道是因为我昨天没同沈军长行礼吗?”
她失措的顿了顿,“……还是说,是因为我惊扰了夫人,惹得人不快了?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也想尽力护着夫人的……”
夏一杰端端正正的打断她道:“姑娘,请你慎言。我已说过,是沈军长不满意你而非夫人!更何况,夫人她从来都不是这样的人。”
这话说得好生有趣!
小金铃眼光一瞬幽暗。
她于是偷偷的打量起夏一杰来,脸是很好看的,俊眼修眉,姑且算得上出挑,应是话本里的少年郎的模样,军装也穿着,却不带着戾气,总之,那模样很讨女人的喜欢。
小金铃不是头一回见当兵的——不过是丘八罢了,男人都一样,惯会为虎作伥、互为掩护,她所以觉得奇怪,夏一杰分明只是一介副官,此番竟不不为了头顶的上司说话,反倒是义正严辞的讲起上司的夫人来,实在耐人寻味。
除非……
小金铃敛起颜色,终于婉婉一笑。
“……好,我知道了。还请夏副官见谅,方才都是我一时失仪。”
她拿捏着分寸,绵绵的退了开去,绝不死缠烂打,柔顺得教人根本挑不出毛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