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青萱的第一次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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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叶秋笑了丢了一份资料给对方:“我们请市场调查公司做了一次调查在调查里面颜青萱在校园中拥有强大的影响力。五年中出道的新人里颜青萱的影响力最大知名度最响。而你们公司销售的是电子产品主力消费者正是学生!”

实际上风紫公司在之前的确请专业市场调查公司做了一次调查。在这次调查中风紫公司的签约者里颜青萱以绝对优势成为了知名度最响亮的其次就是白晓乐。当然因为资金的问题这次调查显得很简单。

不过调查的结果显示颜青萱在校园主要是大学校园中有着彪悍的人气。但依然不及一些老牌影星论知名度亦不如几位前几年出道的歌手可要是提及最近三年里的新女演员颜青萱的确是头号人物而且她在大学里的Fans群最庞大比例也最高。

在这里若是大家有注意一定现叶秋刻意含糊了一些因素突出了颜青萱的优势。从表面来看这似乎给人的感觉就是除了颜青萱没有别人更适合代言了。

“很简单的说在学生这个主力消费群体颜青萱拥有顶级巨星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叶秋继续避重就轻:“《破晓》逼近两千万票房全都是新人这完全属于颜青萱的个人号召力。”要是白晓乐在一定气愤得拿刀追斩叶老板十八条街因为他的演出竟然被抹杀了。

“要是你们请刘德铧起码一千万。颜青萱只要三百万而且她的潜力无穷!”叶秋明显在偷换概念。

对方的谈判人员不是吃素的飞快展开了反击。最终双方还是谈妥了此事以两百万的价格达成协议但是这两百万中不包含形象使用权那就意味着颜青萱的形象不可能出现在产品的包装等方面甚至连平面纸板都不行。还有就是这项产品绝不可以在电视购物等广告中用到颜青萱的形象对方倒是果断的点头反正他们没打算做什么电视购物广告。

这两条都是很有道理的电视购物广告是叶秋感觉中最烂的广告要是颜青萱做这样的广告那她的形象就会受损。形象使用权他更是一定要抓在手里要是像其他明星一样恨不得把自己的形象出现在所有产品的包装上那就太低俗了。而且要不了几个月就使人看得厌烦。

电视广告可以帮助颜青萱始终保持一定的曝光率只要限制了这广告的播放次数与广告形式就行了。

这是一次成果巨大的谈判也是颜青萱的第一个广告。两百万呀就算是一线明星都不过是这样的价格有了这一次的价码后面的广告就有了价格依据——要请颜青萱拍广告?少了两百万就还是躲墙角哭去吧。

叶秋之所以如此重视形象权那是因为他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观点。他认为演员不应该太高调也不适合高调。理由很简单观众进电影院看电影有很大部分是因为他们想看某个明星演员那与看海报是不一样的感觉。所以电视演员一边演电视剧一边演电影罕有成功者。

若是观众很频繁的在非电影院这样的场合见到自己喜欢的明星演员那就很容易产生审美疲劳很容易产生“这家伙天天都可以看到有必要进电影院去看吗?”这样的念头很容易抹杀大家想看到喜欢的明星演员的**。

歌手与演员不一样演员*的是表演与票房就够在观众心里留下深刻形象了曝光率高的坏处远远大于好处。歌手显然就不能以此依据而且因为歌手本身的职业特性要求的就是高曝光率与高调行事。

至于频繁在电视剧上与观众见面的电视演员那显然又是一种不一样的形式。坦白的说电视剧演员的曝光率永远都高不到哪里去毕竟这行业本身在娱乐圈中就是地位最低的。电视演员曝光率高也罢低也罢都没有什么影响。

所以当这套独特观点形成叶秋就确定了带颜青萱的思路。颜青萱走的是电影演员这条路保持少量曝光率不是坏事但跨过这个尺度那就会变成坏事更要尽量避免高调行事。

当然像金像奖拿奖这样的事是不可避免的会被推到风头上势必在一段时间里高调。但这影响不大这毕竟是与电影有关的而且还是一种荣誉叶秋恨不得把这些荣誉都告诉所有人使所有人听到颜青萱的名字就想起最佳新人和女主角提名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