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主街道中央有块绕行的标示牌,但是来往车辆显然没顾及它,偏要从中穿过去。因此,尼古拉斯?亚当斯便想当然地以为维修已经结束了,也开上了空****的铺砖路,想从镇里穿过去。星期天没什么车流量,交通灯闪闪烁烁,他就跟着走走停停。来年的资金要是无法维持这套交通系统的话,这灯也就得罢工了。高茂葱郁的大树掩映着这座小镇,倘若你是这镇上的人,日日从阴凉下过,还觉得颇为舒心,但外来人却嫌树木太过繁茂,遮了日光不说,还弄得屋子潮乎乎的。车子驶过最后一栋房子,上了绵延起伏的高速公路,红泥路堤修得整整齐齐,道路两边排列着新培育出的林木。这里不是他的家乡,但如今正逢盛秋,开车所经之处即目皆是好景,倒也赏心悦目。地里的棉花已经摘完,空地上只零星散布着几块玉米地,中间夹杂长着几排红高粱。他惬意地开着车,儿子在副驾上睡熟了。这一天的行程已经差不多要结束了,晚上要过夜的镇子是他熟悉的地方。他开始有闲心观察外面的景色,留意着哪块玉米田里夹杂种着大豆或是豌豆,灌木丛和垦地是怎样布局的,林屋、住房同田园林地之间的分布情况。他一边开一边想象着如何在这一带打猎,每经过一片林间空地,他都会琢磨猎物会在哪里觅食,哪里能做掩护,哪里能找到巢穴以及它们的飞行踪迹。
打鹌鹑时,千万别待在它们和巢穴的中间,因为一旦让猎狗发现,它们就成群结队一哄而起地飞扑到你身上,有的从你头顶直冲上天,有的擦着耳朵边儿掠过去,那乱哄哄的阵势可不像它们在天上飞得那样平和,你连见都没见过。唯一的办法是在它们飞过你肩头,打算收翅要钻入灌木丛前立即转身开枪。这种在乡里打鹌鹑的法子还是他父亲教的。尼古拉斯?亚当斯又忆起了他的父亲。每每想到他时,总是先记起他的眼睛。他那魁梧的身材、利落的身手、宽大的肩膀、鹰钩鼻和盖在短下巴上的胡须,这些从来都想不起—除了眼睛,那双眼睛总是令人难忘。它们被护在眉毛下面,深深嵌在眼眶里,仿佛是什么受到特殊保护的值钱仪器似的。那双眼是他父亲得自上天的恩赐,它们看东西比普通人要远得多,也快得多。说真的,他父亲的眼力堪比大角羚和老鹰。
要是他和父亲一起站在湖岸边,他父亲就会说:“他们把旗子升起来了。”那时候,尼克也算有着顶好的视力,可不论是旗子还是旗杆,他哪个都看不见。“在那儿,”他的父亲说,“那是你妹妹多萝西。她把旗升起来了,这会儿正往码头走呢。”
尼克眺望过湖面,能看见对面种满树木的绵长岸线,后面高大的林木,守卫湖湾的岬角,田间清晰的丘陵,还有他们掩映在树林间的白色小屋,就是看不见什么旗杆,也看不见什么狗,所见只有白色的湖滨和起伏的岸线。
“你能看见岬角那边山坡上的羊群吗?”
“能看见。”
灰绿色的山坡上有块白色的影子。
“我能数清它们。”他父亲说。
像那些所有超出常人能力的人一样,他的父亲非常神经质,当然,也很敏感,就像大多数多愁善感的人一样。他虽然冷酷,却又常常受到伤害。此外,他的运气还很差,而且有的霉运还不是自己招来的。他死于一个自己也掺和了点儿的陷阱里。死之前,所有人都背叛了他—情绪化的人总容易被人辜负。尼克现在还不能写关于他的事,以后会写,只不过这片满是鹌鹑的土地让自己想起了他。小的时候,尼克因为两件事特别感激他:钓鱼和射击。打个比方,他父亲在这两件事上的出色程度就像他在性事上那么糟糕,而尼克则对此很高兴。因为得有那么一个人给你第一把枪,或者给你机会让你去使用它,而且如果你想了解并学习这些,就必须住在可以打猎、钓鱼的地方。现在,他已经三十八岁了,对钓鱼和打猎的热爱不减当年初次和父亲同去之时。那是种永不熄灭的**。他非常感谢父亲带他认识了这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