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了土伦警察局,立即被领进了警察总长的办公室。警察总长是个粗汉,坐在办公桌旁,一张脸黑不溜秋,面色阴沉,看上去像个科西嘉人。也许是出于职业习惯吧,他狠狠地扫了我一眼,目光疑神疑鬼的。可是看见我的纽扣孔里挂着荣誉军团勋章(那是我以防万一临时挂上去的),他便满脸堆起笑容,急忙请我坐下,说了一篓子道歉的话,声称惊动我这样一个有身份的人,实在出于不得已。我对他也以礼相待,说能为他效犬马之劳,我不胜荣幸。接下来,我们言归正传。他又恢复了先前的那种严厉、粗暴的神情,眼睛看着桌子上的材料对我说:
“真是伤风败俗。这个叫麦克唐纳的女人好像名声很坏,是个酒鬼、瘾君子、野鸡。她不但和上岸的水手睡觉,还同城里的地痞流氓上床。以你这样的年龄,以你这样的身份,怎么跟这种人搅和在一起?”
我本来想告诉他这不关他的事,可是,根据我钻研几百本侦探小说的经验,觉得对待警察还是客气点好。
“我和她并不太熟。初次在芝加哥见她时,她还是个孩子。后来,她嫁了个有头有脸的人。大概在一年前吧,通过她和我共同认识的几位朋友,我才又一次见到了她。”
我一边说话一边纳闷,不知道这位警察总长到底是怎么把我和索菲联系在了一起。此时,只见他把一本书推到了我面前说:
“这是在她的房间找到的。你看看上面的题词,恐怕就不能说你和她不太熟了。”
此书就是我的那本法译版的小说,索菲在书店看到过,想请我签名题词。我签了名,并在下面题了词:“亲爱的,让我们看看这玫瑰花……”题词是当时随便想出来的,语气的确有点儿太亲热了些。
“假如你怀疑我是她的情人,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是不是情人不关我的事。”他回答,眼睛里闪闪发着亮光,“我无意冒犯你,但此处必须补充一句:根据我所了解到的她的**取向,你不是她的意中人。可是,有一点得弄清楚,你绝不会把一个自己不太熟悉的人称为‘亲爱的’。”
“这是龙沙的一首名作中的头一行诗,总长大人。像你这样有文化修养的人对龙沙的诗肯定是很了解的。我当时引用这句诗,是觉得她知道这首诗,会联想到下面的诗行,从而感到愧疚,至少能意识到自己的生活有失检点。”
“当然,龙沙的诗我上学的时候是读过的,可现在乱事如麻,你刚才提到的诗句早已忘掉了。”
接下来,我把那首诗的第一段背诵了出来。我断定他以前对龙沙的名字连听也没听过,所以不怕他知道后边的诗句并不包含劝人改邪归正的内容。
“她显然是读过一些书的。我们在她的房间里找到了许多本侦探小说和两三本诗集。一本是波德莱尔 的,还有一本是兰波 的。另有一本英文诗集,是一个叫艾略特 的人写的。他的名气大不大?”
“名气非常大。”
“我没时间读诗。再说,我也看不懂英语。可惜呀,如果他是个好诗人,何不用法语写诗,这样可以让法国有文化的人拜读一下嘛。”
一想到这位警察总长阅读《荒原》的情景,我的心里一下子乐了。突然,他把一张照片推到了我面前。
“对这个人你了解吗?”
我立刻认出是拉里,穿着游泳裤,是最近才拍的一张照片。拍摄的时间大概就是去年夏天—当时他和伊莎贝尔及格雷在迪纳尔避暑。我一急,想说不认识,因为我不愿让拉里也陷于这件麻烦事之中,可是细细寻思,觉得既然警方知道了他的身份,我再推说不认识,只会叫人以为里面有不可告人之处。
“他是个美国公民,叫劳伦斯?达雷尔。”
“在那个女人的物品中,这是唯一的一张照片。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他们都是芝加哥附近一个村子里的人,从小就认识。”
“不过,这张照片可是在前不久拍的,我想大概是在法国北部或者西部的一个海滨疗养地拍的吧。要确定位置不会是难事。他是干什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