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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次日见到格雷和伊莎贝尔,我把巧遇拉里的事跟他们讲了,他们俩和我当初一样,也颇感意外。

“能见见他是件让人开心的事。”伊莎贝尔说,“这就给他打个电话吧。”

我这才想起自己忘记问他住在哪里了。为此,伊莎贝尔把我狠狠埋怨了几句。

“即便我问他,他也不一定会告诉我的。”我笑着辩白道,“也许,这是我的潜意识在作怪吧。难道你忘了,他从来都不喜欢把自己的住处告诉别人。他怪也怪在这一点上。他随时都可能从哪个地方钻出来。”

“他就是这种人,”格雷说,“过去亦是如此,来无影去无踪,行迹难定,今天在此,明日在彼。你明明看见他在一个房间里,想着过会儿去跟他打个招呼,但一转身他就不见了。”

“他历来我行我素,十分叫人生气。”伊莎贝尔说,“这一点是谁都无法否认的。咱们只好等着了,他愿来的时候自然会来的。”

那天他没有来,第二天也没有来,第三天亦没有见他的影子。伊莎贝尔抱怨起来,说这件事是我编出来的,纯粹想惹她生气。我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没有撒谎,并设想出了一些拉里没来的原因向她解释。不过,我说的这些原因都是站不住脚的。我心中暗忖:他可能经过仔细考虑,决定不来见格雷和伊莎贝尔了,于是一走了之,离开巴黎到别的地方去了。我觉得他如闲云野鹤四处游**,只凭一时高兴、一时兴起,或者说一时心血**,便倏忽不见。

最后,他终于露面了。那是个雨天,格雷没有去莫特芳丹打球。我们三个人在一起—伊莎贝尔和我在喝茶,格雷端着一杯掺过毕雷矿泉水 的威士忌细啜慢饮。管家打开房门,拉里迈着四方步走了进来。伊莎贝尔欢叫一声像弹簧一样跳了起来,冲上去扑进他的怀里,在他的脸上左亲右亲。格雷的一张红红胖胖的脸比平时更红了,热情地拉住他的手。

“哈,看见你真让人高兴,拉里。”格雷说道,激动得声音都有些哽咽了。

伊莎贝尔咬着嘴唇,看得出她是强忍住才没有哭出声来的。

“来喝杯酒,老伙计。”格雷颤抖着声音说。

小两口见到这位浪迹天涯的朋友感到由衷的高兴,这幅场景见了叫人为之动容。一想到自己在他们心中占有如此重要的位置,拉里的心情一定会非常愉快。只见他开心地绽出了笑容。但我觉得他内心深处是相当冷静的。寒暄间,他一眼看到了桌子上的茶具。

“我想喝杯茶。”他说道。

“啧,啧,怎么能喝茶呢。”格雷嚷嚷道,“咱们喝瓶香槟酒吧。”

“我喜欢喝茶。”拉里笑吟吟地说。

他的冷静对那两口子产生了影响,而这恐怕正是他想看到的。小两口平静了下来,但他们看他的眼神里仍充满了友爱。我并不是说,拉里对别人由衷的喜悦报以无礼的冷漠;恰恰相反,他表现得异常彬彬有礼、和蔼可亲。但在他的言谈举止中隐约可见一种只能称之为超然的东西,至于那东西有着什么深层的含义我却一无所知。

“你真坏,为什么不早点来看望我们?”伊莎贝尔佯怒嗔怪道,“这五天里,我天天都倚在窗口盼你来呢。每次门铃响,我的心都要跳到嗓子眼里了,要费很大的劲才能把它重新咽下去。”

拉里嘿嘿嘿一阵傻笑。

“毛姆先生说我的样子太可怕,像个野蛮人,你们的管家不会叫我进门的。所以,我飞到伦敦购置新装了。”

“你用不着跑那么老远,”我笑笑说,“在春天百货公司或百丽服饰店就可以买到现成的衣服。”

“我觉得既然要购置衣服,就最好弄有格调的。再说,我已经有十年没有在欧洲买衣服了。于是我就去找你的那个裁缝,说我想做套衣服,三天内取货。他说得用两个星期,后来折中定为四天。这不,一小时前,我刚从伦敦飞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