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珍妮弗”的淫堕之路 第(1/16)页

正文卷

我叫彼得·希尔顿,今年32岁。

我出生在布鲁克林,父亲是一位当地有名的大律师,母亲是一位高级私人医院的护士。

我的生活很幸福,至少童年是这样的。

我的父亲从小就教我:语言是上帝赐予人类的,最珍贵的礼物。那么,语言的艺术就是在行使上帝赋予我们白人的权利。

父亲带我去法庭观看过他的辩护过程,那简直棒极了!

即使他的当事人被对方找到了数个不利的证据,他也能利用有限的资源为之填补。

加上那令人羡慕的口才,当事人竟然只用缴纳一些保释金,就可以被当庭释放了!

不止如此,父亲在这之前还给不少有钱人、明星,甚至是官员辩护过。

天才,真是天才!

我也想成为像他那样的人。

尤其是看到原告方——几个从肮脏的贫民窟来的黑人,看到他们因为法官宣判了结果而露出绝望表情,我就发自内心地感到喜悦。

不就是因为醉酒,撞死了他的老婆和最小的孩子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赔点儿不就是了?

当天晚上回到家,我向父母说出了自己长大以后也想要当律师的想法。

他们听后高兴极了,母亲给了我一个大大的吻,父亲则笑着说要把他的毕生所学都传授给我。

晚饭时,他们喝了一点红酒;晚饭后,他们就着音乐跳起了舞。母亲还让我扶着她的腰,跟着学了几步——说是未来肯定能用上。

我开心极了。

要是能一直这样就好了。

可惜在我14岁那年,意外发生了。

——父亲死了。

被两个该死的黑鬼杀了。

经过调查,警察最终发现这是仇杀。

而凶手正是当年父亲在法庭上驳倒的——原告方那人的另外两个孩子。

他们长大了,怀恨在心,不敢去杀开车的那个人,反而找上了我的父亲,在他某天下班回家的路上,一刀、两刀……

后来,父亲的好友自愿充当母亲和我的律师,把这两个黑鬼送进了监狱,一个判了无期,另一个判了15年。

……真无能,要是是父亲在的话,他们俩都活不了。

又过了一年,母亲改嫁了。

嫁的……正是父亲的好友。

呵呵,原来如此……

我从那天开始就离开了家,离开了学校,离开了这些虚伪至极的地方。

我开始在“真实”的世界上闯荡起来。

好在,我继承了父亲的“血统”,我也十分擅长“语言的艺术”。

虽然最开始的几年比较困难,我甚至还为此进过几次监狱、被打到住过一次院。

但后来,我的“技术”越发纯熟,人们都愿意相信我说的话,不论是股票、期货、毒品,还是线上赌博与虚拟货币,我都能从中获利,转的盆满钵满。

钞票、女人……只要动动嘴皮子,我都能轻松弄到手。

我是天生的人才。

就像父亲一样。

离家出走十五年以后,我就已经为自己攒下了数百万身家。

当然,麻烦也是不少的——我换了好几次名字、年龄甚至是国籍;我从不在某一处过久的停留,航班才是我的家,脚下的城市只是我过夜的宾馆罢了。

哦,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