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卢梭《社会契约论》
可儿知道签下了这份契约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切都完了。
承诺书是合法的,意味着她亲手把合法伤害,囚禁自己的权力交到了对方手里。
她清楚,如果自己想要反悔,那么她不会再有拿到笔,书面写撤销书的机会。
她会被合法的拘束起来,承受漫长而痛苦的惩罚和调教。
最后,在漫长的调教中,从身到心完全成为对方的奴隶。并永远的,痛苦的,忍耐着尿意和强烈的欲望,成为一个玩物。
她会在无数个难耐的夜晚里,拼命忍受着尿意和强烈的欲望,后悔自己的选择。
她会完全毁掉自己本该光明而辉煌的一生,成为一个最下等的玩物和奴隶,终生生活在一个人的脚下。
而这种情况下无论多么痛苦,多么可怕的玩法,她都只能也必须接受。
这真的太可怕了。
无与伦比的可怕。
仅仅是想了一下后果,就让她浑身颤栗。
如果她不签呢?
她可以立刻走人,或者大发雷霆,撕碎这份协议并扇对方一巴掌。
这不会有任何后果,自己会回归以前的生活。
于是结果也就很明显了。
但无论如何,她打算再从头看一遍。
主奴契约
一.前言
该契约构成对主人和奴隶双方的约束,但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双方在阅读本契约同时,需阅读下面的承诺书,该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
请奴隶在自愿的情况下仔细阅读并签署承诺书,主人在自愿的情况下仔细阅读并签署承诺书(主人版)。
通过承诺书让渡部分权利给主人之后,则双方的主奴关系已经有了一定的保证,双方签署主奴契约,完成该流程后,主奴关系正式生效。
二.不可变更条款
1. 奴隶必须遵守承诺书。
2. 双方必须遵守当地法规。
三.可变更条款
奴隶理解并认同本条目中的一切条款可由主人任意改变。并必须遵守。
A总则
1. 奴隶自愿将自己完全的交给主人。脱离过往的环境,生活和关系。终生成为主人的私有财产,对主人的命令无条件的全部服从。
2. 奴隶从此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和快乐,必须以主人的快乐为快乐。奴隶是主人的发泄工具,是玩物,是任何主人想要奴隶成为的东西。
3. 奴隶不得享有自由。必须发自内心的承认主人对奴隶拥有完全的,不可剥夺的所有权,控制权和处置权。必须满足主人的所有安排,并把主人的意愿作为自己的意愿。
B第一款细则
1. 奴隶关系是终生的,不可撤销的。奴隶没有对这段关系的任何决定权利。
2. 签约之日起奴隶自身的一切工作、亲属关系、朋友关系、通讯都必须停止。除履行最低限度的法定义务外,其余关系必须根据主人的命令进行重新安排。
3. 奴隶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体包括身体里的尿液,身上的一切物品都是主人的财产,所有处置权都归主人所有。
4. 主人的命令对奴隶是绝对的。不因任何时间、地点、主客观情况而改变。奴隶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有任何的迟疑,违背或者消极对待。
5. 在没有主人命令的情况下,奴隶需保持常态,站立,不得说话,擅自行动,排尿或高潮,进一步的行动需要得到主人的允许。
C第二款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