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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与妖孽

正文卷

我叫沐风,是个没经过精挑细选和深思熟虑的名字,貌似是我出生的时候,正好有阵风从窗子里吹进来,把阳台上的风铃撞得叮当响,老妈就随口拽了一个“风”字给我,她要是有1秒的留意,会觉得“铃”字更适合女孩子用。

不过我不讨厌这个名字,起码写出来看看还挺有诗意的。总之这随随便便的开始,倒让我这乱七八糟的长大方式没什么可意外的了。

我今年17岁,高二生,听过来人都说这正是个美到爆的年龄,不过本人没什么实感就是了。

英语还是听不懂,数学题依然不会,总体成绩不上不下,是被老师忽略的那种没特点的学生一类,人际交往堪称毁天灭地,除了几个舍友能说说话,其它同学的关系,都停留在叫得出名字的基础上。

说我孤僻我也懒得反驳,我近几年做什么都没干劲,存在感这么低也不怪人家无视我。

但我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这里我简称她乐,我们是初中同学,她性格很张扬,成绩和她性格一样直逼眼球,一片华光满世界红,与高校大门只能两厢凝视,相忘于江湖,最后顶着未成年的满头黄毛,找不到工作而整天到处乱晃。

乐今天照例打电话和我聊天,谈笑中她有些激动的提起一个人。

这个人与我相识九年,是所有朋友中资格最老,也是关系最要好的一个异性朋友。

与这个人的相遇我记得很深刻,那年我八岁,他十岁,我们都是小屁孩一个。

那时我读小学二年级,性子很弱,谁都能欺负我,而他也不过四年级,混得就像黑社会老大,对人说话鼻孔朝天。

那天我被班里一个外号“小家雀”的男生欺负,泼了我一身墨水,这样回家铁定被我妈骂,所以一个人偷偷跑到邻村,一个名叫三水村的河边洗衣服,就在那小河边,我们的孽缘开始了……

据说这条河是那些男孩子玩闹的地方,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踩塌了他们钓龙虾而专门埋青蛙肉的洞,那家伙卑鄙无耻的很,二话不说,上来就是一脚把我踹河里,可怜我旱鸭子一只,在河里没扑腾几下就沉底了。

可那家伙见死不救,拽着想拉我上来的同伴就走,说什么这么没用还装神弄鬼,管我去死之类的。

我承认我当时是很没用,被一个老爷爷拖上岸,还不敢把他供出来,对外谎称自己是失足落水。

那次差点一命呜呼,拜他所赐,导致我现在都不敢下水,于是他那张硬帮帮的脸,便成了我童年的噩梦。

这就是我和他不愉快的邂逅。

乐说:“我在市区看见他了。”

我知道的,那小子混得还行,父母赞助他一家小家具店,整了辆小四轮到处拉生意,当小老板没见过比他当得还骚包的。

乐还说:“他长得好帅!最关键的是他还没女朋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