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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一章(19)

其次,从萨里逃跑的那日,和我从雅木斯的沉船中逃出来的日期也正好相同。

九月三十日,我的生日,正是二十六年后我奇迹般地拣回性命,飘流到这个岛上的那天,所以我罪恶的生活和我形单影只的生活可谓是在同一个日子开始的。

除了墨水已被用完外,我的面包,即我从船上取回的那些饼干,现在也被我吃完了。我十分节省地吃我的饼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一天仅吃一块饼干,可是在我收获到自己的粮食以前,我还是缺了近一年的粮。然而,只要能吃上粮食,那我就非常感激了,因此正如前面所说,这已近乎奇迹。

我的衣服也开始破烂不堪了。至于内衣,我老早就没有了,除了从水手的箱子里寻出来细心地保存下来的几件花格子衬衫。有许多时间,除了衬衫外,我不穿别的衣服,总算幸运,三十多件衬衫竟被我从船上找到。不错,另外还有几件很厚的水手值夜衣,但穿起来太热了。虽然这里天气非常热,用不着穿衣服,但是我总不至于赤身,即使我打算这样做。何况我并不愿意这样做,虽然只有我一个人,没有别人。

我不能**的原因是:如当我完全,我不能像有衣服那样能够忍耐太阳的炎热。它的炎热有时几乎把我的皮肤烤得起泡。如穿上点衣服,空气就可以在它下面流通,使我比不穿衣服时得到双倍的凉快。同时,我也不能在不戴帽子的情况下出门,因为太阳的光线是如此猛烈地射在我没有帽子的头上,不长时间我的头就被晒得疼痛难忍。可是,如果戴上帽子,那就无所谓了。

基于这种情况,我便开始打算整理一下我的那些破衣服。我已穿破了所有的背心,我现在要办的事就是想办法用手边的值夜衣,加上一些别的材料,做两件背心。于是我又当起裁缝来;其实与其说是做裁缝,还不如说瞎缝一通,因为我的手艺太糟糕了。即使如此,我还是勉强做了两三件背心,看起来倒可以穿很长时间,至于短裤,我一直到后来才勉强做出些很不像样的成品。

我前面讲过,凡我打到的四足动物,我总是把它们的皮保存起来,用棍子支在太阳下晒干,因此有的被晒得又干又硬。几乎无用,可是其余的则很有用。我首先用这些皮子为自己做了一顶帽子,毛皮在外面,用来挡雨。由于帽子做的还可以,我后来干脆又用这些毛皮做了一套衣服,包括一件背心,一条短裤,都做得很宽大,因为我是用它们来挡热,而非御寒。我不能不承认,这两件衣服做的很糟糕,因为如果说我的木匠手艺不行,那我的裁缝水平就更糟了。话虽这样,我总可对付着把它们做起来。我出来的时候,如果碰到下雨,背心和帽子的毛皮露在外面,总不会淋湿身子。

事后,我又费了许多时间,吃了不少苦头,为自己做了一把伞,我确实需要一把伞。我在巴西,曾经看见人家做这种东西,对于巴西炎热的天气,它是非常有用的。我觉得此地的天气差不多同那边一样热,并且由于更接近赤道,比那边还要热些。况且,我又必须经常出门,这对我实在太有用了,无论是为了遮太阳,还是为了挡雨。我费尽了精力,花了不少时间,好容易才做出一把来。不但如此,就是在我自以为找到窍门以后,我还是做坏了两三把,最后,我才做成功一把勉强可用的。我觉得主要的困难是把它放下来。我可以把它撑开,但如果不能放下,收拾起来,那就除了把它撑在头顶外,没有别的法子携带它,那当然不合适。可是到了以后,正如上面所讲,我最终做成一把勉强可以用的伞,用皮子做伞顶,毛皮朝上,可以像一座小茅屋似的把雨水挡住,并且很有效地挡住太阳,在最热的天气里,我也可以外出,甚至比以前在最凉快的天气里出门更方便;而且,在我用不着的时候,还可以把它折起来夹在胳膊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