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花火
烟雾在消散,花火生命短暂,灯塔永不孤单,因为你是海岸。
他叫乐杨。
我第一次遇到他的时候,是五年前的一个夜晚,那天是元宵节。
元宵是有家的人的节日,对于我这样的孤家寡人,只是更令人郁闷的日子。那天,我一个人开着车,在这座陌生的城市游荡。
车漫无目的地开进了一条小街。
两旁的楼房里,每个窗口似乎都能嗅到热闹的气息。
而街道上却异常冷清,除了路灯尽职地亮着。
他提着一个小行李包,低着头,走在我前面不远的人行道上。
我的车速很慢,他走得更慢。
像是气场相和一样,从那背影里投射出的落寞,隔了十来米我都能感觉得到。
离家出走的少年吗,还是无家可归的孤儿。
正想着,前面的人突然蹲了下来,身体蜷成了一团。
我的车开近时,他已经整个人俯在了地上。
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好心,我停了下来,下车走过去扶起了他。
是个漂亮的少年,尽管额头上一片乌青。
他的手捂着胸口,迷迷糊糊不断地喊着“哥”,然后慢慢倒在了我的怀里。
那天,我送他去了医院。
他一直在昏睡,医生说他有先天性心脏病。
也许是出于同情,那天竟在医院里陪了他一夜。
应该是个可怜的孩子吧。
这样的夜晚,一个人独自走在街上,像我一样。
第二天,还没等他醒过来,公司已经打来电话催我回去。
我就这样做了一回雷锋,还来不及知道那男孩的名字。
原本以为,他只会是生命中的一个路人。
一年后,我的公司已经发展得颇具规模。
股权投资在那时还是个新鲜的词,购买业绩一般的民营企业股权,包装重组,让它在海外上市,收益是当初投资成本的几百倍。
我就这样靠着父亲给我的“补偿金”变成了在那个年代并不算神话的青年才俊。
为了摆脱家里的控制,我把公司从宁波迁到了上海。
然后,我竟又遇到了他。在一家gay吧。
是的,我是gay,在我十六岁时第一次和同学干时就明白了这一点。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在气自己的父亲,直到**不断□□传来的快感让我全身颤抖,我才知道,不是什么他妈的叛逆,其实我根本就是。
那家gay吧的老板,是我的朋友。三十多岁的福建人,和他的德国男友前两年跑到国外去注了个册,从此甜蜜幸福地窝在了这个地方,他们给它取名HOME。
他是被HOME的老板引见给我的。当时公司正好完成一个APO的项目,和几个熟人一起约来了这里。和他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个男孩,老板说都是清新的男孩子,让陪着我们喝喝酒。
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他,虽然他并不认识我。
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他叫乐杨。问他做这个多久了,他说一年多。
我问他什么,他就答什么,并不像旁边那个男孩子一样眼波流转,口齿生香,却让人觉得特别地想保护。
也许,是因为之前的那一面吧。
当他喝到第三杯的时候,脸已经通红,捂着胸口开始微微咳嗽。
我拉了他的手,夺下了他的酒杯,对我的那位朋友说,“这个,归我吧。”大家开始起哄,轰笑。
我转过脸问还在咳嗽的男孩,“你同意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