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薇第一次觉得人生可以是这样变化的。
十分钟前,她还跟心心在百货公司逛街,趁一年一次的周年庆做足补货,然后心心接了一通电话,说肚子饿了,一起去下午茶。
元薇一向听话,自然没意见。
可是现在,跟她一起在午茶餐厅面对面的人,却是她的前男友,孙霁。
“我来简单介绍一下,这位孙先生跟你一样,下星期都会到企划部报到,为了能有一个比较自然的工作空间,我认为你们还是先见个面,好好商谈,接下来所有时间请自行安排,我要继续周年庆之旅,就酱。”
心心笑咪咪的说完这几句话,又拍拍她的肩,就走了。
元薇完全没有准备会看到故人,只觉得全身无力,又手足无措,连眼睛都不知道要看哪里,吸,呼,冷静,冷静。
喝了几口冰柠檬水,她总算稍稍回过神。
相对于她的尴尬,男人态度倒是很平常,“没事吧?脸色不太对。”
“没,没事。”才怪。
“那先点餐吧。”孙霁自然地招来服务生,“两份下午茶,饮料要热曼特宁,你呢?还是冰奶茶?”
“……嗯。”
元薇不爽了。
他怎么可以这么自然,就好像她只是一个老朋友那样?
他们在一起四年,又分开四年,再次见面,他却一点波澜都没有,这不太对吧,感情没了,但情绪也没了吗?
面对男人的若无其事,女人奇怪的好胜心在这时候发作了—他都这么镇定了,她怎么可以惊慌呢?
哼,她只是一时被吓到而已,才不是对他还有感觉,没错,就是这样。
元薇做好心理建设,抬起头,终于有心思好好看看这个前男友。
比起分手当时,好像更好看了,真庆幸他没跟人家学什么染头发,嗯?隐形眼镜?他居然近视了?
至于气质,还是不错啦,看他眼神干净,气质清朗,应该也没染上什么坏习惯。
结论就是,还真是……令人扼腕的出色。
元薇不知道该感慨自己当年的有眼光选了他,还是该感慨自己后来的没眼光休了他。
哎,真讨厌不受控制的胡思乱想,搞得好像还对他多有感觉一样……
“元薇。”
“欸。”
看着她心不在焉,男人莞尔,又喊了一次,“元薇。”
女人总算回过神,哦了一声,嘴角微弯,但眼神却不是那么一回事,左飘右移的,明显想逃离现场。
桌子另一头,男人在心里想着,没什么变啊,个性,表情,心思,跟以前都一样,所以,他也很容易读出她的心思,肢体语言可以控制,但是表情语言骗不了人—她还在意他。
想起那句“我们元薇现在也还是单身”,男人回到台湾后就一直隐隐有着的某个念头,更形鲜明。
“我是九月回到台湾的。”
简单几个字,让元薇终于从回忆的漩涡中回到现实。
对了,刚才心心讲了什么?“这位孙先生跟你一样,下星期都会到企划部报到”—企划部?那不就表示……喔不。
她想要新生活,她不要跟前男友共事啦。
“你爷爷不是很期待你归国后回孙氏帮忙吗?”
孙老是白手起家,就只生了一个儿子,儿子又只生了一个儿子,重男轻女的门风之下,全家都对这儿子寄予厚望,而这人不是别人,孙霁是也。
孙霁点点头,“我是在帮忙啊。”
元薇想了想,核心都做了二十几年代工了,怎么今年突然有钱发展品牌……啊,吼,原来……
“我看到名单的时候也很惊讶,觉得还是跟你先见个面比较好。”
没错,如果让她在办公室突然看到他,一定会吓到从椅子上弹起来,到时候不用说,所有人都会知道他们有鬼。
“虽然我是新部门的基层,不过决策权还是有的,如果你改变主意,我可以安排你去别的部门,或者留在业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