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女人问男人:“你说,爱的最高境界是什么?”
男人想了想,说:“是生与死吧!你想啊,一个人可以为另一个人去死,舍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切,这不是爱的最高境界吗?”
女人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开始时她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许多的爱情最壮烈的时候总是会和生与死联系在一起的。那些流传千古的爱情无一不是生生死死,总之悲情者居多。可是,更多的俗人之间的爱情却只有平常的爱与恨,只有平常的悲伤与快乐。
“那你说是什么?”男人问。
女人笑了:“是习惯,当你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中的习惯,你就真的爱上他了。爱情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习惯的认同,爱到最高境界就是认同了他的习惯。一个女人习惯了一个男人的鼾声,从不适应到习惯再到没有他的鼾声就睡不着觉,这就是爱;一个男人习惯了一个女人的任性、撒娇,甚至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这就是爱;一个人会为了另一个人去改变、去迁就,这就是爱。爱情的哲学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就在生活的点滴里。你如果始终不能适应一个人,适应他的所有习惯,那只能说明你没有爱他,或者说你还未到爱的境界,因为爱就在这些细节里。当你已经习惯你的爱人的所有习惯,比如他衣服的烟草味,比如他半夜起来看足球……如果这些你都已习惯,那么不要再问爱是什么这样愚蠢的话题了。”
爱,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朴素,它像一杯在我们身边的白开水,伸手可及,喝了,让我们觉得凉爽舒服。
七元钱的婚礼
几千年来,中国人传统观念中的“成家”就是结婚育子,故有牧羊童说的“放羊赚钱,赚钱娶媳妇,娶了媳妇生儿子,生了儿子放羊”的故事流传。其实,在中国,尤其是农村,广大的芸芸众生虽然不一定都放羊,但基本上都在重复着牧羊童的故事。
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我,不愿重复牧羊童的故事,千方百计的想改变自己“牧羊童”的身份——进山当了一名月薪30元的民办教师(实际上还是农民),于是,我终于能够把养家糊口的担子挑了起来,也基本上找回了七尺男儿的尊严。然而,俗话说饭饱思娇莲,我自然也脱不了俗,加上NN又是那样的爱着我,我也铁定:她必须是我的终身伴侣。于是“成家”——建立我俩自己的家,就成了我们共同奋斗的目标。我始终认为,人生只要有目标,那怕这个目标再俗,俗到与“牧羊童”近似而令现代人觉得可怜而又可悲,也能使我们品出生活的滋味,因而永远不会把自己的那份工作当成劳役。
NN那时已是正式教师,每月可拿35元的工资,还吃着每月28斤的国家粮,教学相当出色,还多次被评为“红旗教师”。我呢,一人教着30几个孩子,也是尽心尽力,深得山里人的敬重。虽隔山隔岭,但是“人居两地,情发一心”,我俩既能在信中嬉说“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的往日趣事,数说“灯前写了书无数,算没个人传与”的眼前苦恼和无奈(分水坳不通邮),又能在暑假和寒假中形影不离的在一起,共同体验着“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的情趣,共同咀嚼着“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的深意。
然而,花前月下的浪漫不能改变清贫而又严峻的现实:NN挑起的一家五口的担子十分沉重,我们不可能在维持两个家八、九个人的起码生活标准外有丝毫的积蓄,以便添置哪怕是一样显眼的新物件,至于那时农村婚嫁作兴的“三大件”:手表、自行车和缝纫机,我们笑谈:等猴年马月吧!谈婚论嫁对于我俩简直是遥不可及,为此,我俩也经常陷入苦恼和焦虑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