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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这是我的第一本小说,从五月份开始写,到七月底完本,四十一万字写了将近三个月。速度不算快,也不算慢了,因为时时都对着电脑,导致我眼睛视线内出现了黑点。医生说是飞蛾症,没法医治。感觉像是得不偿失。第一次听说霍去病的大名是在1994年的一堂历史课上。当时老师讲完骠骑将军的英雄事迹,还说了一句,霍去病听名字就像是天生身体不好,要不怎么取这么名字呢,所以才会英年早逝。如此一来,对霍将军的第一印象就特别深刻。少年就身居高位,官拜大司马,那可相当于是全**区总司令了,那年他才22岁。第一次率八百羽林军出征就斩敌两千余人,两次河西大战斩首四万余人,河西受降斩杀叛乱者八千余人。而他最辉煌的漠北之战杀敌七万,一直追到瀚海(今天的俄罗斯贝加尔湖。)匈奴这个游牧民族拢共才多少人?霍去病一人就灭了匈奴十二万(肯定还有多)人。难怪匈奴人要高唱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在这里把霍去病的一生从头整理一遍,不添加任何主观思想。先说霍去病的出生。霍去病出生在一个传奇性的家庭。他是平阳公主府的女奴卫少儿与平阳县小吏霍仲孺的儿子,这位小吏不敢承认自己跟公主的女奴私通,于是霍去病只能以私生子的身份降世。率八百羽林军第一次出征元朔六年(公元前123年),十七岁的霍去病被汉武帝任命为骠姚校尉(故霍去病又称霍骠姚),随卫青击匈奴于漠南(今蒙古高原大沙漠以南)。与轻勇骑八百直弃大军数百里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