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五百年前,地表曾经很美,天是蓝的,树是绿的,太阳是暖的。周阳站在这个世界的巅峰,看着如潮水般袭来的变异兽群,和远处不断塌陷扩张的冰原。他的双瞳闪动着诡异的红光,双手沾满鲜血。在这个毁灭的时代,谁能拿到最后的生存权?何处觅芳亭番外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最新章节试读
完本感言
——写得还蛮开心的。嗯,虽然看的人不多,也没个推荐,编辑也不理,但我写得还是蛮开心的。谢谢一直以来支持我的亲们,无论是评论打赏的,还是默默订阅和给票的,俺都最爱你们啦~有人会发现,我的作者号已经十年了。十年前什么都不懂,就知道咋呼,写了一些没能签约,就离开了网文圈,从此踏上了做程序员的不归路。十年后,不知道哪根筋忽然抽了,又屁颠颠的回来了。这本写完了,没有一毛钱,但是我还想继续写。大概我这辈子是逃不掉码码码了,上班码代码,下班码文字,有一天失业了会不会去码砖头?记得小学的时候,有一个定番的作文题目,大概每个人都遇到过,就是将来的理想。小屁孩怎么会懂,人家怎么写也就怎么写呗。我将来要当科学家,去探索宇宙的奥秘,我将来要当老师,培育祖国的花朵,我将来要当建筑师,为祖国建设挥洒汗水……——都是胡扯。然而我扯得千篇一律,每次都是:我要当作家。为啥呢,我忘了……不过似乎扯着扯着,就把自己也绕进去了,稀里糊涂的加入了码码码的行列。好吧,回到正题,说说这本书。开始还盼着推荐啦征文啦什么的,到后来都去你的吧,已经变成了纯粹的练手。如何创造一个场景,跟随一个镜头,如何切换给侧面视角,如何讲清楚一个复杂的故事,如何描写一个激烈的场面,如何传递一些感受和情绪。我第一次写这么长的文,从最开始的不满意,抓耳挠腮,写了删掉重新改,写到现在,觉得自己体验到了很多,对自己的文字也越来越满意,所以我写得很开心。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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