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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七原罪之骄傲
黑暗七原罪之骄傲一、骄傲(pride)经文:箴十六18;十六5;廿九23第一项是骄傲,它几乎是所有其他罪恶之前首先形成的一种心理和道德状态。所有的罪都是不同形式的自私,而骄傲就主要地带著过分的自高,自我陶醉於优越感中。上帝所憎恶的骄傲并不是自尊,也不是适度的个人尊严,而是自以为是的态度,这种傲慢的态度令上帝和人都感到可憎(诗一零一5)。骄傲可能有各种不同的形再但都是从人类狂妄自大的心中发出来的,其中包括了形貌、种族、事业、社会地位等,甚至连宗教事务或灵性方面也有在这个高犹如高峰一般的城市内,我不知道何时从一个天真而又充满了梦想的大学生变成了一个浑身铜臭而总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的商人,我总是认为自己是一个贵族一样,在人类这个体系中,有钱人就是主人而没钱的人就只能给有钱的人干活当奴隶!人权在钱的面前比女人的处女膜还要薄弱..我能够在这个世界种用钱来肆意的狂笑,我可以去鄙视那些在底层中像一个奴隶一样干活的人我,我嘲笑着他们的无知、他们的愚笨、他们的那些脏乱的工作。而我?我是什么...我是一个高傲而有尊大的“贵族”,可能我这个“贵族”的身上沾染着无数鲜血但是无论如何我做到了...我做到了别人没办法做到的事那么?我就高热一等,其实也许我也是一个可怜的人我鄙视下层那些像奴隶一样的人们而上面却有另外的一些人在鄙视着我!..哈可是他们却没有像我一样的能力,我能用钱甚至用规则去限制任何一个人!在国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