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把虐恋所以为歧变的生物与心理基础弄清楚以后,我们就明白它和虐待行为的联系,毕竟是偶然的,而不是必然的了。施虐恋者并不是根本想虐使他的对象,无论在事实上他是如何残暴,对象所受的痛苦是如何深刻,那是另一回事。施虐恋者所渴望的,无非是要把他那摇摇欲坠的情绪扶植起来,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在许多的例子里,不能不假手于激发对象的情绪的一法,而最容易的一条路是教她受罪。即在正常的恋爱场合里,男子对所爱的女子,往往不惜教她吃些痛苦,受些磨折,而同时一往情深,他又满心的希望她可以甘心的忍受甚至于也感觉到愉快。
施虐恋者不过是比此更进一步罢了。有一个记载着的例子喜欢在对象身上戳针,而同时却要她始终陪着笑脸;这显而易见是他并不想教她挨痛,要是可能的话,他实在也很愿意教她得到一些快感;固然,就事实论,只要她表面上装着笑脸或有其它强为欢笑的表示,他也就不问了。即在最极端的例子,即施虐到一个杀人的程度,施虐恋的本心也决不在杀伤,而在见血,因血的刺戟而获取更高度的情绪的兴奋,而血的刺戟力特别大,也几乎是中外古今所普遍公认的;勒泊曼(Leppmann)有过一个很精到的观察,他说,在施虐恋的刑事案子里,比较普通的创伤,总在可以流大量血液的部分发见。例如颈部或腹部。
同样的,受虐恋的本心也不在挨痛或受罪。程度轻些的被动的虐恋,照克拉夫脱-埃宾和穆尔等作家的看法,原不过是正常性态一个比较高度的发展,而可以另外叫做“性的屈服”(“Sexualsubjection”,德文叫Horigheit),因此,严重的痛楚,无论在身体方面或精神方面,是不一定有的;在这种人所默然忍受的无非是对方一些强力压制和任情播弄罢了。
在性的屈服与受虐恋之间,是没有清楚的界线的,受虐恋者,和性的屈服者一样,在接受对方种种作践的时候,同样的感觉到愉快,而在受虐恋者,甚至于极度的愉快;所不同的是在性的屈服者,正常的**的冲动始终存在,而在受虐恋者则受罪与挨痛的经验会变做****的代用品,充其极,可以根本无须****。受虐恋者所身受的作践,是种类极多的,其间性质也不一样,有的是很实在的,有的是模拟的,例如:全身受捆绑、手足加镣铐、体躯遭践踏、因颈部被扣或被缢而至于局部的窒息、种种常人和对方所视为极不屑的贱役、极下流的臭骂等等。在受虐恋者看来,这些都可以成为**的代用品,其价值和**完全相等,而虐待的看法,以至于痛苦的看法,是谈不到的。我们懂得这一层,就可以知道,若干心理学家(甚至于弗洛伊德)在这方面所殚心竭虑的创制的许多理论是完全用不着的。
